朋友欠我1000块钱不还,可以起诉他判刑吗?

如题所述

可以起诉法院,由法院判决偿还。
根据《民法通则》第一百零八条规定:债务应当清偿,暂时无力偿还的,经债权人同意或者人民法院裁决,可以由债务人分期偿还,有能力偿还拒不偿还的,由人民法院判决强制偿还。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第十八条规定: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保证人与债务人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为连带责任保证。
连带责任保证的债务人在主合同规定的债务履行期届满没有履行债务的,债权人可以要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也可以要求保证人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二百零一条规定:贷款人未按照约定的日期、数额提供借款,造成借款人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
借款人未按照约定的日期、数额收取借款的,应当按照约定的日期、数额支付利息。
扩展资料:
一、起诉流程:
1、一审程序:
向法院提交材料,7日内法院立案庭通知缴费立案,缴费视为立案了。
立案后,才正式进入了法院系统中,法院的审限开始计算。一审的普通程序为6个月,若是简易程序则为3个月。
2、二审程序
这里需要说的是二审程序是对一审程序的救济程序。若是不服一审裁判结果,可以上诉。
二、起诉所需材料:
1、
起诉状一份并按被告的人数提供副本。起诉状正本和副本均必须提供原件,原告为个人的必须亲笔在"具状人"一栏中签名,原告为单位的,由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签名并加盖单位公章。
2、
原、被告的身份证明:
(1)原告为个人的,提供身份证复印件,必要时提供原告的户籍证明;被告为个人的,提供其户籍证明或暂住证明;
(2)原告为单位的,提供其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被告为单位的,提供其工商登记证明。
3、
公民本人、法人的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不能亲自参加诉讼活动的,应当提交授权委托书;受委托人不是律师的,提供受委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4、
提供下列证据材料,并按被告的人数提供副本(复印件),按顺序编号,列出证据清单对证据材料的来源、证明对象和内容作简要说明:
(1)
证明原告诉权的证据;
(2)
证明原、被告之间存在起诉的民事法律关系的证据;
(3)
证明原告所诉事实、理由存在的证据;
(4)
其他可支持原告诉讼请求的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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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9-12-03
根据我国法律的具体规定,普通的民事案件的审结时间为6个月。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二百一十七条规定,被执行人(就是欠你钱的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应当报告当前以及收到执行通知之日前一年的财产情况。被执行人拒绝报告或者虚假报告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情节轻重对被执行人或者其法定代理人、有关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或者直接责任人员予以罚款、拘留。
第二百二十条规定,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查封、扣押、冻结、拍卖、变卖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部分的财产。但应当保留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的生活必需品。人民法院就这些措施,你也应当主动向法院提交被执行人的财产情况。
就是要是你胜诉了对方一直拖拉不执行,你得直接去法院申请支付令,只要对方有生活需要之外的财产,法院是可以拍卖帮你把钱拿回来的。
第2个回答  2021-07-15
起诉后,法院会受理并依法进行审理的。

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不管欠款金额多少,只要债权人向法院起诉,并且符合该法第一百一十九条的起诉,法院必须受理,对于符合起诉条件的,法院应当在七日内立案,并通知当事人。

在法院受理当事人的起诉后,即会依法定程序规定对案件进行审理并作出裁决。

《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一十九条 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第一百二十三条 人民法院应当保障当事人依照法律规定享有的起诉权利。对符合本法第一百一十九条的起诉,必须受理。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立案,并通知当事人;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作出裁定书,不予受理;原告对裁定不服的,可以提起上诉。
第3个回答  2019-04-20
判刑太严重了啦,这只是民事纠纷,除非他有诈骗,敲诈勒索,威胁等其他情形
再看看别人怎么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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