朋友欠1000块钱不还,可以起诉吗,留有

如题所述

朋友欠1000块钱不还,可以起诉。
第二十一条 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法院辖区的,各该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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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20-05-09

债务人不清偿债务的,债权人可以向法院起诉,以合法的方式来强制债务人清偿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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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个回答  2018-04-03
先找他要一下,就说急用
不能一次还清,先还一部分
减少风险
为这个钱起诉花不着,诉讼费50元,劳心费神,这种朋友,钱要过来,不要往来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第3个回答  2018-04-03
起诉不用钱的啊,花一堆钱去讨1000块
第4个回答  2020-11-19

朋友欠钱不还,假如对方真的没钱,起诉有用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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